法国哲学家罗杰凯洛依斯(Roger Caillois)认为游戏分为4类:
- 竞争类:竞争性被设定为游戏的首要规则与目的,参与者根据技术的差别而决定胜负。此类游戏包括躲猫猫、象棋、竞技体育运动,以及大多数动作类电子游戏。
- 机会类:随机性被设定为决定游戏成败的主要变量,如乐透游戏、骰子游戏等。大多数电子游戏都包含一定的随机成分。
- 模拟类:这类游戏最重要的特征不是胜负,而是对其他人物和角色的模仿或扮演。如今,所有的电子游戏都将角色扮演作为游戏的基本元素,基本所有的网络游戏都将角色扮演模拟的程度的高低作为游戏成败的关键评判标准,如魔兽世界和第二人生。
- 感官类:此类游戏最重要的是感官体验。现实中,这类游戏包括过山车、旋转木马等,而在电子游戏中包括极品飞车
每个类型的游戏又按“规则”执行的深浅程度进行拆分,使其能覆盖到所谓的轻度、中度、重度和骨灰级玩家,从而诞生了我们目前能看到的所有游戏。
上述游戏分类体系个人认为比较严谨,几乎所有的游戏都能对号入座。儿童游戏当然也属于游戏的范畴,以工程师爸爸的《宝贝写字》就属于感官类的重度游戏。甚至我觉得,如果再重一点就可能变成了某种课程而失去了游戏的意义。所以,在后续的版本我们会逐渐的让它轻下来,让更多的孩子学的更轻松、玩的更轻松。



